近年來,隨著個人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市場經濟的繁榮,將員工的住宿場所和加工、生產、倉庫、經營等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一體化場所越來越多,這些場所多為沿街店和三組場所。一般來說,這種場所叫九小場所,這種場所多為可燃物,住宿場所和加工、生產、倉庫、經營等場所沒有嚴格的防火隔離,消防設施不健全,消防安全意識淡薄,容易發生火災事故。特別是瓶裝液化氣的使用,消防安全意識極為薄弱。今天小編來跟你說。
這些隱患很驚人
瓶裝液化氣非法儲存,大容量儲存。
鋼瓶老化很多,超過了使用年限。
餐飲服務經營單位使用液化石油氣的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
(1)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的機構提供的液化石油氣,簽訂安全的燃氣供應合同,每次燃氣采購后留有燃氣采購證明。嚴禁向無氣體經營資格的單位或個人購買液化石油氣。
(2)不得在高層建筑物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通風不良場所儲存或者使用液化石油氣,不得直接儲存和使用餐飲區或者氣體加熱食品。
(3)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專用,使用氣瓶、備用氣瓶和空瓶應分別放置或用防火墻隔離。
(4)液化石油氣瓶和氣體燃燒器具不得放在同一個房間里。放置鋼瓶和使用氣體的房間不得堆積易燃易爆物品、腐蝕性物品和明火。
(5)定期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和密封圈并留存記錄,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過5年,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過3年。
(6)貯存瓶的總重量超過100公斤(2瓶50公斤或以上)的,應設置專用氣瓶;貯存瓶的總重量超過420公斤的,應設置在單獨的建筑物內,與其他民用建筑物相隔不少於10米;氣瓶的高度不得小於2.2米,不得設置加熱氣槽、泄漏或其他地下結構。